我們日常工作中,每天都能接到很多的關于婚姻家庭、離婚、孩子撫養(yǎng)、財產分割等方面的咨詢,曹曉靜婚姻家庭律師團隊根據(jù)日常的法律咨詢,對于婚姻、離婚及相關的財產分割、孩子撫養(yǎng)等常見問題進行整理、解答,以期對當事人有所幫助。
10、結婚后自己出錢買的房子,離婚時該怎么分?
按照婚姻法的規(guī)定,原則上婚姻期間購置的房屋,不管登記在自己名下還是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,都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,夫妻離婚時共同財產應該由夫妻雙方分割。若購房款是婚后自己的收入,該收入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,故購置的房產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。若自己主張房屋是個人財產,應該提供證據(jù)證明購置房屋的房款是個人所有的資金,出資款全部是個人婚前資金的,則可以認定是個人財產形式的轉變,購置的房屋也屬于個人財產。
11、夫妻婚姻期間購置的車在離婚時該怎么分?
婚姻期間購置的車輛,不管登記在夫妻哪一方的名下,原則上都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,除非一方能夠證明購車款是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。離婚時,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車,應該由夫妻雙方平均分割,一般情況下,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,車就歸屬哪一方所有,然后給另一方按照車的現(xiàn)在的價值進行折價補償。
12、被家暴了,離婚時可以向對方要賠償嗎?
雖然現(xiàn)在一直提倡男女平等,但是在婚姻生活中,男方施以家暴的情況還是很多的,甚至不乏女方對男方施暴的。作為婚姻中的受害一方,在離婚時可以向對方主張賠償嗎?
根據(jù)《婚姻法》第四十六條:“有下列情形之一,導致離婚的,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:(一)重婚的;(二)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;(三)實施家庭暴力的;(四)虐待、遺棄家庭成員的?!钡囊?guī)定,若確實有家庭暴力情況的,在離婚時,可以向對方主張精神損害賠償,但是關鍵在于如何認定存在家暴的情形。由于家暴是一種行為,很難保存這種行為狀態(tài),因此在離婚案件中,很多當事人主張對方家暴,但是由于證據(jù)上的缺失,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。因此,在發(fā)生家暴時,若情況許可,建議及時報警,同事可以進行錄音錄像;發(fā)生家暴后,可以與對方聊天,獲取對方認可發(fā)生家暴的錄音。另外,認定家庭暴力,需要嚴重到一定的程度,同時次數(shù)也有一定要求,一般要有三次以上。因此在婚姻生活中,要盡可能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,若發(fā)生家庭暴力,要及時報警,同時保存好相關證據(j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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